各文科相关院、系: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学校体育科研工作,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继续组织开展2014年度学校体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四类。
招标项目为本市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由我委指定名称和研究要求,根据申报情况综合确定中标单位或个人;招标项目的资助标准、研究时间另定。
重点项目指选题意义重大、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对本市乃至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具有普遍、长期、宏观指导意义、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资助经费标准为5万元。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
一般项目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中亟需破解的问题;一般项目为3万元。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青年项目旨在引导和培育优秀青年体育教师和卫生工作者积极投身科研,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青年项目为1万元。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根据工作需要另设若干委托项目,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指定项目的研究。
申报者可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供的项目指南或指定的项目名称(见附件2)进行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另选题目。每类项目的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二、申报要求:
1、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申报人,高校系统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普教系统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的申报人,高校系统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普教系统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申请青年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高校系统要求已获硕士或以上学位,普教系统要求已获学士或以上学位。
2、原则上,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科研项目,申报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项目。项目申请人承担的2012年度学校体育科研项目未能按期结题或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者,本次原则上暂停申报。已承担两次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请者,不得再次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3、原则上,拟在申报基础上设立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80项、青年项目100项,招标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由一个项目组承担。在其他部门或单位已获立项的同类项目一律不再资助。
三、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此次申报的具体截止日期为11月24日,届时请将《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一式4份报送文科处(行政楼413室),电子版发送到文科处信箱:wkc@department.shu.edu.cn,联系人:朱英杰,联系电话:66136200。
文科处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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