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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体育中心场馆管理办法

创建时间:  2014/10/30  孙小明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上海大学体育中心场馆的统一管理,满足广大师生体育锻炼的需求,本着安全开放,服务师生的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原则
1、在保持日常教学与运动队训练的前提下,体育场馆对本校学生、教职工开放。
2、在体育场馆开放期间,首先满足在校学生和教职工的需求,兼顾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对社区开放。
3、体育场馆开放采用预约的方法,预约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天之内。
4、对社区开放,按上海大学《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的管理办法》执行。
二、开放时间:(详见服务信息)
三、收费标准:(详见服务信息)
四、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略)
五、管理办法
1、各校区必须设有专门窗口专人负责售票,使用学校财务规定的票据,售票人员到办公室领取票据,其他人员不能与锻炼者有现金来往。
2、售票人员必须每天记录售票情况,定期与办公室结算。
3、三校区须有专人负责值班人员考勤。
4、校区负责人有责任,不定期抽查场馆管理和值班情况。
5、值班人员值班由校区负责人安排。
6、值班岗位(略)
7、售票地点
新校区   管理员室(训练馆一层)
延长校区 管理员办公室(田径场看台下)
嘉定校区 管理员办公室(体育馆东侧底楼)
六、本办法于2005年9月28日修订,10月份起按本办法请执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及未尽事宜决定权属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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