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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体内〔2021〕4号
关于印发《云顶国际官方网站教练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及集训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云顶国际官方网站教练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及集训工作量计算办法》经教代会通过,学院领导审签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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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2日
云顶国际官方网站 2021年7月13日印发
云顶国际官方网站教练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及集训工作量
计算办法
一、奖励范围
1.上海市大学生比赛,奖励一次学院认定的最高规格赛事:上海市大学生单项锦标赛、上海市大学生联赛、上海市学生运动会。
2.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阳光组教练奖励一次比赛,高水平队教练奖励二次比赛),规定赛事为: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全国大学生单项联赛。
3.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4.经学院批准或认定的国际比赛
二、奖励办法
1.所有比赛名次折合成竞赛分数(见下表),奖励基数10元/分(根据经费情况适当调整)。
竞赛分数对照表
名次 |
上海市比赛 |
|
全国比赛 |
|
第一名 |
100分 |
|
120分 |
|
第二名 |
50分 |
|
100分 |
|
第三名 |
30分 |
|
80分 |
|
第四名 |
20分 |
|
60分 |
|
第五名 |
20分 |
|
60分 |
|
第六名 |
20分 |
|
40分 |
|
第七名 |
/ |
|
40分 |
|
第八名 |
/ |
|
40分 |
|
2.每次比赛获得的奖项,只以获取的前3项最好名次进行累加并乘1.5倍进行奖励。集体项目(足球、篮球、排球、合球、棒球、橄榄球、板球等)以最好名次的4.5倍进行奖励。其他项目比赛规程中如只设置了团体比赛,可以按照一个团体最好名次乘4.5倍计算,不得累加。
3.教练均按运动员奖励标准进行计算,学生仅限高水平运动员给予奖励。
4.教练员奖励上海市前六名及全国比赛前八名。若只有 4 支参赛队,只奖励前 2 名;若只有 3 支参赛队,只奖励第 1 名;若参赛队与录取名次相同时,按减 1 原则进行奖励(如:8 支队参赛录取 7 名或 6 支队参赛录取 5 名)。
5.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教练员名次奖励参照上海市教委奖励办法1:1向学校申请配套奖励,如果学校没有配套则由学院奖励。
6.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教练员名次奖励参照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奖励办法,其它国际大学生赛事由学院按照比赛规格集体讨论决定奖励办法。
三、教练员训练及集训工作量计算办法
1.高水平队教练每周安排3次训练,训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二、周四、周五下午;
2.高水平队教练训练课折合为三个教学班(已纳入学校选课系统的不重复计算),每次训练时间不少于2小时;
3.高水平队教练寒暑期集训不计算工作量,每次训练3小时,寒暑期集训额外补贴150元/次,集训时间15天,超过部分不再补贴;
4.高水平队教练学期内安排集训需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安排集训不得与训练课冲突,集训不超过15天,补贴150元/次;
5.阳光组集训需经分管领导批准,津贴参照高水平队集训执行。
四、附则
本办法由云顶国际官方网站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实施,原相关规定中的相应条款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