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上大内〔2022〕66号)、《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上大人发〔2023〕20号)、《上海大学岗位绩效管理改革方案》以及《云顶国际官方网站岗位绩效管理改革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与上海大学建立聘用关系的全体云顶国际官方网站教职工。
长病假人员、待聘人员及2023年1月1日之后进校的教职工免于考核。
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含聘任制及挂职干部)的年度考核由组织人事部统一安排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教职工2023年度(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突出岗位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三、考核结果
各学院(部门)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四、考核工作安排。
本次考核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到2023年8月31日止,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自通知发布起——7月2日个人填报年度考核信息
教职工本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填写年度考核表,提交学院(部门)审核评价。
2.7月3日——7月30日学院评定考核档次
(1)学院聘用领导小组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考评,采用述职、答辩等形式,形成年度考核意见,评定考核档次。
(2)教职工最近两个考核年度实际完成教学科研业绩低于学校规定的岗位基本工作量要求的60%,本年度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基本合格。教职工本考核年度实际完成教学科研业绩低于学校规定的岗位基本工作量要求的10%,年度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不合格。
(3)被学校抽取参加学校层面聘期考核人员不再单独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学校聘期考核意见确定。
(4)学院聘用领导小组对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8月1日——8月31日 本人确认年度考核结果
教职工确认考核结果。学院汇总打印《上海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和《未考核人员情况表》交组织人事部人事处。组织人事部人事处统一打印考核表并归档。
五、优秀名额的分配与产生
本年度学院考核优秀教职工人数为:教职工总人数*16%左右,具体按照人事处最终核定为准。
各项优秀参照名额和评选方法如下:
1.教学优秀2名。参照《云顶国际官方网站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云顶国际官方网站岗位年度基本工作考核标准》。
2.科研优秀2名。参照《云顶国际官方网站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云顶国际官方网站岗位年度基本工作考核标准》。
3.综合优秀3名。参照《云顶国际官方网站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云顶国际官方网站岗位年度基本工作考核标准》。
4.行政优秀3名。学院管理岗、工技岗、实验技术岗、研究生辅导员等,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结合《上海大学教职工请假和考勤制度的规定》(上大内〔2019〕277号)以及《云顶国际官方网站行政管理及工勤人员考勤、请假及调休制度》(上大体内〔2021〕7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评选。
5.公共服务3名。在学院党务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贡献等各项工作中,积极参与,态度端正、认真负责,采用各分管口推荐形式,通过述职答辩,学院聘用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
6.特别贡献2名。对学院年终KPI关键考核指标卓越贡献者,采用自荐或部门推荐形式,学院聘用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
7.对于公共服务和特别贡献奖进行严格评审,宁缺毋滥,如评审名额不满,相应的名额依次转移到教学和科研优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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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